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材料有哪些-乌鲁木齐公积金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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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如果想要顺利地完成住房公积金地死亡继承,湘潭那么大家就最好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公积办理材料。那么大家知道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材料有哪些吗,金死公积金代办公司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亡继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承办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理材料

一、湘潭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材料有哪些

1、公积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2、金死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卡

3、亡继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4、承办继承人与死者合法亲属关系证明

5、理材料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湘潭公积金代办公司遗嘱或公证部门出具的遗产公证书

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材料有哪些

二、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公积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金死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以上就是本次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材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大家如果符合基本的继承条件,那么只需要按照规定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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